1.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研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。
2.负责区内党的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政法、纪检(监察)和群团工作;抓好党的思想、作风建设,精神文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。
3.研究决定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、重要政策措施、重要管理制度、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重大投资项目、对外经贸合作项目和财政预决算。
4.负责区内机构编制工作。
5.承办市委、县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。